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應否對症下「藥」?

要幫助孩子克服ADHD的障礙,首要是要獲得適切的評估,然後考慮醫生的治療建議。

對於症狀較嚴重的孩子,我認為以藥物治療 (我孩子吃的是Ritalin和Concerta) 配合行為治療是可以較快見效的方法。以我兒子的情況來說,他在服藥後兩星期後,當藥物的份量和效用配合和發揮得理想後,無論在專注力和人際關係、組織能力等各方面也有戲劇性的正面的改善。

很多反對用藥的人也認為,吃藥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跟本不能長遠地幫助孩子克服困難。這點我不完全同意,因為孩子在服藥後,由於他的專注力和短暫記憶力 (short-term memory/working memory) 都有所提升,他的學習有效了,所學到的處理自己和學習方法等重要的學習技能都能在藥效消失後得以保持。所以要好好利用孩子服藥後的「黃金學習時機」,引導 他學習這些有用的技能,或進行「行為治療」,也讓孩子多享受「我能做到」的良好經驗,以致日後孩子在停藥後也能好好自理和自學。

從一開始,精神科醫生就告訴我,藥物只能幫孩子「三成」,「七成」幫助落在家長及學校等對孩子生命有重要影響力的人物 (significant others) 對他的支援上。
藥物不是仙丹,單靠藥物其實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雖然藥物無疑會引起副作用,但若我們能善用孩孩子服藥後的學習時機配合其他治療的話,孩子的改善可以是很大的。

總的來說,沒有家長希望孩子要長時間服藥的 (事實上大部份孩子都不需要長期服藥) 因服藥會或多或少帶來副作用,絕非長遠之對策。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仍會在孩子的症狀最嚴重的時候採用藥物治療的,畢竟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與藥物引起短暫的副作用相比,我覺得前者更為重要!

在此引用「家有過動兒ADD/ADHD in Chinese」網站的一篇有關應否用藥物治療的文章,我覺得很有參考價值:

孩子是過動兒(好動兒),該不該服藥?



作者:瀟碧 3/30/2008

這真是見仁見智,也是最困擾過動兒父母的問題。目前為止,無論是支持者或反對服藥者,雙方都可以列舉無數的理論、實例,來支持各自的立場。父母究竟該聽誰的?怎樣的決定對孩子最好?服藥的利弊為何?

醫生一般開給過動兒的藥,計有:利他能 (Ritalin)、專司達(Concerta)、Adderall、Cylert、Dexedrine、Dextrostat、Strattera、 Methypatch…等,除了Strattera之外,幾乎都是「興奮劑」(stimulants),或我們可能聞之色變的「安非他 命」(amphetamine)。為什麼對一般人是興奮劑,用在過動兒身上,就有安定、專心的作用?這在醫學界仍是個謎,頂多猜測,這些藥物能夠讓過動兒 腦內控制神經傳導物質的重要因素(多巴胺dopamine),分泌平衡。

反對服藥者認為:這些藥物都有副作用,是否還隱藏了其他的後遺症?日後對孩子會造成什麼樣的傷害?都令人質疑。

到底已經浮現的副作用有哪些?頭痛、食慾不振、肚子痛、失眠(或嗜睡),以及藥效過後,可能發生的情緒起 伏…等,都是常見的。雖然藥廠以及支持者一再聲明,這些副作用非常輕微,不會造成長期性的影響。但單單去年一年(2005),新聞界發佈的兩則消息,就已 經夠讓父母不安了。

2005年3月24日《路透社》(Reuters):發行了三十年的Cylert(註:美國一年,就有近十 二萬人服用此藥),目前查出,已導致21人肝功能出現問題,其中13人必須換肝。加拿大與英國已經停售此藥。消費團體要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立即下令禁售 Cylert、以及此類不受註冊商標保護的品牌(generics)。

另外2002年才正式批准上市的Strattera,2005年9月間《美聯社》發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警告:服用Strattera,有導致自殺傾向的可能。

2003 年11月3日的《時代》雜誌,曾以ADHD為封面話題,其中舊金山加州大學醫學院精神科的Dr. GlenElliott所提醒的話,值得我們參考。他說:「我們對藥物的使用,已經超過了我們的知識。當我們正在學習這些藥物是怎麼運作時,讓我們正視一 件事實:我們正拿這些孩子做實驗。」

贊成服藥者所持的看法是:藥物確實能讓大部分孩子專心,對孩子的學習、自制力、人際關係的改進,甚至提高自 尊心,都有顯見的效果。許多父母看見孩子服藥後,脫胎換骨變了個人似的,有了朋友、學習上出現成果、建立起自信、自尊,覺得只要確實注意藥物的服用量,並 定期檢查孩子的肝臟功能,服藥仍是非常值得嘗試的。

但藥物只能帶來暫時性的效果,對ADHD本身並沒有「根治」的作用。要幫助過動兒,絕對不能單靠藥物。無論用藥不用藥,父母都要注意導正孩子的行為、人格的培養,同時發揮孩子的長處、削減孩子的短處,這些才能帶來長遠的幫助。

自從2006年2月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專案小組投票決定:藥廠應該對「利他能」等藥物, 可能引發心臟疾病(也包括高血壓、心律失常、中風…等),在藥盒上標有更清楚的「禁忌警告」(Black Box Warning)之後,好似骨牌效應,引發了許多的爭議與「對決戰」。

除了《紐約時報》2月10日, Gardiner Harris寫的《Warning Urged on Stimulants LikeRitalin》之外。也包括了全美各地的過動兒家人及相關組織,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CHADD (Children and Adultswith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美國過動兒協會),他們呼籲FDA應該重新評估這項會議的決定,以免造 成不必要的恐慌,對需要服藥者造成困擾。

2006年3月24日,《美聯社》發佈了:”Gov't Advisers Reject Strong ADHD Warnings。"文章中提到,聯邦健康顧問們認為利他能與其他adhd的藥物,不應該針對「可能引發心血管疾病與精神疾病」貼上強烈警告標示。

這個與二月份會議所主張完全相反的決定,主要是由「公眾與論」(Consensus decision)所主導。

全美單單去年一年,19歲以下,包括孩童服藥的就有三百多萬人。這個「公眾與論」有不少是出於廠商發言人的與論。另外也有不少小兒科醫生的意見。

但消息中,仍採訪了不少認為應該讓人對adhd藥物可能引發的副作用,有所了解。(提到的藥物中,還有Strattera和Adderall。有的副作用:可能導致一些青少年服藥者產生幻覺、精神疾病、瘋狂等。)

另外2006年3月23日,《路透社》發佈:”Cephalon ADHD Drug Effective but Not Safe panel”;3月24日《美聯社》發佈:”Panel: Drug Shouldn't Be Used for ADHD Yet“。

這兩篇都是針對23日當天「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Provigil (modafinil)這藥物還不適用於adhd,其安全性尚待觀察。目前已出現會引致皮膚性疾病的副作用,例如起疹子、水泡…,嚴重的甚至必須住院。另外還可能會讓開車者睡著。

(這裡需要解釋的:Cephalon是一家藥廠,專門治療睡眠問題的藥物Provigil就是他們出品的。現在他們將這藥物以Sparlon為名,推出治療adhd的孩童與青少年。而modafinil乃是同性質藥物,而不受專利保護。)

我在一旁看這些消息看得只覺紛紛嚷嚷、眼花撩亂,心中頗有些感觸。

我自己在《家有過動兒》刊佈訊息時,總想守住個立場:對於太新的,還未經過太多「考驗」的「治療」方法、或太新的科技嘗試,我儘可能不在網上推介。

但是對於藥物方面,特別是可能會產生不良副作用的消息,我則儘可能在「我們過動兒父母有知的權利」下,傳達出來。

我相信藥廠廠商有廠商的立場,我相信藥物對很多人是有正面的幫助。但,不可否認的,商機,或說「營利」,畢竟也是事實。一年三百萬孩童服用,這確實是一大市場。

服藥確實有風險,我們身為過動兒的父母,有「知」的權利!若風險屬實,廠商為何怕公開?

決定孩子服不服藥,不是由廠商決定,乃是由當事者以及當事者家人,在獲得全面的正反資料之後,依各人狀況利弊,所做下最佳的判斷來決定。

醫生或「權威人士」,請不要讓我們處在「無知」與「矇蔽」之中,孩子是我們的。況且現在資訊發達到許多消息已經「無所遁藏」。

我得再追加這篇,以達到我對「用藥問題」的全面看法。

我認為,對於那些決定用藥者,必須讓他們自己來探究「用藥不用藥」之間的利弊。

用藥確實有用藥的幫助,阿丹在4歲時開始用藥,我是目睹了他「換了一個人」的情況、開始了解專心是怎麼一回事、同時有了朋友。但,阿丹小學三年級之後就不再用藥。

不論用不用藥,我從來沒有間斷對阿丹其他方面的訓練(包括條理訓練、專心訓練、多方鼓勵尊重、培育課業與其他方面學習的能力、並帶他參與能和別人產生良性互動的活動...等等。)

我要提醒的是:我們要非常小心,不要把「服藥或不服藥」做比較。服藥或不服藥,並不是「對與錯」的選擇。畢竟這不是道德抉擇,服藥或不服藥都不需要有任何「罪惡感」(言重了,只是不知道用哪句話形容才好。)這是每個人可以在小心做過研究探討之後,所決定採行最適合自己的方式。

有人選擇用藥,有人不選擇用藥,有人曾經用過現在卻不用,這些其實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還在於除了藥物之外的其他幫助。

當然服藥者,要特別請醫生注意服藥者的心臟、肝臟...等身體功能的正常性,以及情緒、食慾等有沒有受到影響。

*原文網址:http://www.adhdinchinese.org/DispCataMessages.asp?txtOrgCode=ADHD&Category=03-01

* 以上文章亦由本人於09-4-8Baby Kingdom (親子王國) 的特殊教育討論區內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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